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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泰州杀父获刑六年半

A-A+2014年11月10日08:59人民网评论

  今年4月11日上午,14岁的张石福(化名),杀害了父亲张田安(化名),曾引起社会关注。11月7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张石福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在递交给法庭的悔过书中,张石福觉得最对不起的人是从小养育他的爷爷奶奶。

  张石福出生在重庆开县一个贫困家庭,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离开,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在我的记忆里,爸爸每次回来都不会有好事情,因为他总是会打我骂我。”张石福在悔过书中写道。

  今年春节后,张石福跟随父亲来到姜堰工地上干活,从敲碎的混凝土中取出钢筋,这个活又苦又累,他感觉吃不消,多次提出要回家,可父亲坚决不同意。

  3月28日下午,张石福在工地上干活时,父亲嫌他懒,又当着众人的面对他进行责骂,张石福感觉“很愤怒,伤了自尊,没面子”。“当时就想着,第二天可以不用挨骂了,就做了这个事情,但是这个想法太天真了。”当晚10点22分,张石福杀死了父亲。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张石福具有法定的从轻和减轻处罚情节,但考虑其犯罪对象、犯罪手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判决结束后,张石福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考虑到他还是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审判长当庭对他进行了法庭教育。

  在递交给法庭的悔过书中,张石福觉得最对不起的人是从小养育他的爷爷奶奶。“这次做错了这件事情,自己也挺后悔的,我知道你们有可能现在还在恨我做这件事情,我一定会在里面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张石福说。(尹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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