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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火药枪 泰兴4村民被捕

A-A+2014年11月3日10:33凤城泰州网评论

  枪支,在我国属于严格管制的危险品,普通公民都不允许持用枪支,包括在民间被称“鸟枪”的火药枪。今年8月份,泰兴市公安局分界派出所根据治安线索,顺藤摸瓜,一举收缴民间火药枪五支,四名涉案人员落网。

  2014年8月29日,泰兴市公安局分界派出所接到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报警。民警随即来到当事人、分界镇耿厂村村民丁某家中了解情况,谁知这起并不起眼的治安案件竟牵扯出一起涉枪刑事案件。

  火药枪俗称鸟铳,是现代热兵器的鼻祖,明清时期,曾经作为制式武器装备军队。由于制作工艺简单,火药枪在民间应用广泛,多用于狩猎。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不允许私自持有枪支,即使用来打鸟的火药枪也不行。因为火药枪如果使用不当或者落入极端分子手中,可能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处警过程中发现了意外情况,民警立即警觉起来。接下来,他们在丁某的床下面又发现了三支长短不一的火药枪。

  泰兴市公安局分界派出所办案民警黄慰介绍:火药枪不同于仿真枪,仿真枪动能比较大的话,它具有杀伤力,如果动能小的话,不具备杀伤力,而火药枪只要有子弹,就具有杀伤力。

  因为案情特殊,四支“鸟铳”火药枪随即被送到上级公安机关技术鉴定部门。经鉴定,四支火药枪中有三支枪可以正常使用,而且具有杀伤力。

  据了解,涉案嫌疑人泰兴市分界镇耿厂村村民丁某,1958年出生,32岁时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刑2年半,眼下以拾荒为生。被带到派出所后,丁某很快交代了这些火药枪的出处。

  据犯罪嫌疑人丁某叙述,他从别人手中买下两把枪,同时还购买了子弹跟火药,另外一把则是由父亲所给。

  根据丁某提供的线索,分界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将卖火药枪给丁某的涉案嫌疑人王某、周某抓获归案。在犯罪嫌疑人王某家中,民警再次查获一支保养良好的火药枪。

  丁某交代说,他曾经用这些火药枪打过鸟。为提高枪的射程和命中精度,他还找人对其中的一支火药枪进行了改装,帮他改装火药枪的是同村的张某。张某从企业下岗后,家中开了个铁匠铺,一直以铁匠活谋生。在丁某要求改装火药枪时,他曾经先后两次帮他加长过枪管。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王某、周某因涉嫌非法买卖、持有枪支被警方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非法改造枪支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泰兴市公安局分界派出所指导员周光群们提醒广大村民,鸟铳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危害性比较大,如果家里有的这样的鸟铳,请广大市民主动到公安机关上缴。

  点评

  也许有人以为一把鸟铳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别忘了,鸟铳也是枪支,是枪支就有杀伤力,就可能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一点也大意不得。因此,我们提醒市民,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私自持有枪支,更不能非法买卖枪支,否则,是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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