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不靠谱 目前执行的仍是公安部“123号令”
“2015年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了,发现有扣分处罚的条款非常多,粗略算下来有20多条最容易被罚……”这几天,类似这样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不断发酵。
事实上,自前段时间这则消息传出后,就有不少基层交警作出了纠正: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且已执行两年时间,目前未出台新交规。
昨天,记者又咨询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得到的答复也是:根本没有网传的所谓2015年版新规。
“现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即公安部123号令,是目前最严、最新的交规。”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相关负责人说。针对广大网友和驾驶员们的疑问,市交警支队再次提醒大家,网传的“2015年版新规”实际为以前的一则旧帖,帖子中提到的违法行为,大多数都是123号令里的内容,其中有一些条款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比如,帖子里说,有5种违规一次性扣12分,分别是:1.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2.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3.酒驾醉驾;4.肇事逃逸;5.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其实,123号令规定的“扣12分”的条款远不止这5种。
不过,大家倒也可以借这个机会,重新梳理一遍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规中一次性扣12分的条款,就算温故而知新吧: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3.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
4.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5.机动车超速50%以上;
6.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7.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
8.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0.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1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