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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民生>正文

讨薪未果刺伤人 工资成了医药费

A-A+2014年12月3日10:08泰州新闻网评论

  1日下午,湖南19岁的小杨到城区一理发店要工资未果,掏出身上的水果刀伤了店主,结果1700元工资成了伤者的医药费。2日,经民警批评教育,小杨写下检讨书离开派出所。 

  当天下午3时许,记者接到报料赶到姜堰城区大庆路的一家理发店,看到一名衣着单薄、身材瘦弱的男子坐在店堂里,说不给工资就不走。据姜堰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三中队钱警官介绍,今年下半年,小杨来理发店工作。其间,小杨工作不够认真,被店长训斥了。小杨不服气,打了店长离店。当天下午,小杨来到理发店,要结算拖欠的工资。双方言语不投,发生争执。小杨负气掏出身上的水果刀,划伤店长的右手。 

  派出所民警到场,带小杨到派出所。小杨说,这两天降温了,他无钱添置冬衣,所以回来讨要未结清的工资,没想到,店长竟然不给。 

  姜堰公安局城中派出所赵警官说,经过调查,理发店确实还欠小杨1700元工资,但小杨讨要工资的方法不对,伤了店长,还好是轻微伤。经过协调,理发店拖欠的工资算作赔偿店长的医药费,双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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