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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学生补助标准提高

A-A+2014年6月13日09:12泰州晚报评论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秋学期开始,我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将进一步提高。

  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说,为进一步改善家庭困难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2014年我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将由原来的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分别提高到1500元、2000元,提高幅度达50%。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仍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比例为在籍学生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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