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清廉敖汉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13日,经敖汉旗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潘卫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内蒙古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潘某国酒后驾车致4人死亡。家属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交警部门认定潘某国饮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警方调查初期,潘某国隐匿自己驾车,同车人闫某华冒名顶替。

  4月5日,潘某国被敖汉旗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6日,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4月30日,敖汉旗公安局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移送至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5月9日,内蒙古赤峰市委宣传部发布通报,政法委副书记潘某国酒驾致4人死亡3人受伤,已免除其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