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24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 林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王 桂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24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朱木之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王 兰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