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工作安排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规定,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省级评审操作指南等文件要求,采取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检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南京市进行了2023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工作。从跟踪评价情况看,南京市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食品安全状况长期保持稳定向好态势,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对跟踪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反馈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25-85537760;邮寄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收, 邮编:210036;电子邮箱:js85537760@163.com。

  附件

  南京市2023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情况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工作安排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规定,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省级评审操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对南京市进行了2023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概况

  (一)评价依据

  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

  2。《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评价细则》);

  3。《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4。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示范引领”项目相关评审细则。

  (二)评价方式

  跟踪评价工作包括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检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

  (三)评价内容

  1。领导访谈。由省食安办领导带队,与南京市食安办相关负责同志,就南京市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后如何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保持创建工作水平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沟通。

  2。资料审查。主要查看南京市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风险监测与交流预警等基础工作,投入保障、装备配备和监管专业化水平等能力建设,以及管理责任、过程控制、产品追溯等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留存的工作资料,并对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查验。

  3。现场明查。主要是核查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粮食收储企业、屠宰企业、水产养殖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基层市场监管单位等不同类型主体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共现场明查点位125个。

  4。暗访检查。主要是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即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随机抽取点位后直奔现场直接检查。共暗访检查农贸市场、小餐饮等64个点位。

  5。满意度调查。主要以现场拦访(拦截面访+扫码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三种调查方式,以南京所辖11个区18周岁以上常住人口为调查对象,涉及政务中心、农贸市场、学校、公园、商超、车站、写字楼、集镇中心等116个调查点位,共收集13770个调查样本。

  二、南京市2023年度食品安全主要工作情况

  (一)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党政同责机制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专题听取研究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对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全年改革重点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市食安委大会,审议下发《2023年南京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并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6个方面、23项食品安全重点任务。市食安委细化议事规则,持续完善风险会商机制,推进风险会商常态化、规范化。市食安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定期调度、信息报送以及“两书一函”制度。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压实。市领导带头每季度到包保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形成“头雁效应”。区、街道、社区三级包保干部紧跟部署深入开展包保督导,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促进包保督导全面落实。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培训,制作一本督导手册、一本宣传折页、一套培训视频、一张对外公示牌、一本工作问答等“五个一”宣传载体。开展“食安月月查”,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督查。开展全市基层包保干部食品安全督导帮促技能大比武,有效提升全市基层包保干部发现问题能力和督导水平。企业主体责任持续落实。依托食品业务自查平台,推动企业开展13个大项75个小项自查。全市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4307名、食品安全员25736名。印发《南京市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指南(试行)》,搭建食品生产企业培训考核网上平台。组织各环节企业开展汇报交流、现场观摩、互查互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开展“食安总监月月谈”活动,邀请示范企业食品安全总监结合企业管理模式,现身讲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在互联网平台播放,引导食品企业互学互帮互促。

  (二)食品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

  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进一步净化产地环境。深入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严控高毒高残留农兽药。推进农药零差率配送和兽药二维码监管,严格执行限用农兽药定点销售、实名购买制度,确保农资商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制定下发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限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滥用抗生素、生猪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市1.2万家规模生产主体入网追溯监管,追溯规范化水平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加大生产流通环节安全整治。“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圆满收官,问题处置率达100%。组织开展“放心消费 食安护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持续对全市餐饮行业,网络食品、食品价格等方面开展检查。开展“小龙虾”“生鲜灯”等专项检查行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圆满完成省市“两会”、中高考、城市发展规划大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软博会、知识产权紫金峰会等30余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专项保障任务,保障饮食用餐数十万人次,实现全年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零事故、零差错、零投诉”。加强重点领域食品监管。推进婴配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库存夏粮、秋粮进行质量调查和风险监测,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规模达到1250吨/日。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针对校园食品,开展暑期高校食堂风险隐患排查,组织春、秋季校园及周边全覆盖专项检查,实施学校供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整治提升行动。针对网络餐饮,加强线上监测、线下核查,处置隐患问题1200多个。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安全“回头看”,打击农村食品经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制止餐饮浪费取得显著成效。召开全市反餐饮浪费动员会,向全市发出“制止餐饮浪费倡议书”。制定地方标准《公共机构食堂餐饮节约成效评估规范》,对全市公共机构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开展评估并通报结果。把反餐饮浪费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对婚宴、自助餐、旅游团餐、学校食堂等开展检查,共公布典型案件3起。开展470多场次反餐饮浪费主题宣传活动,社会效果显著。南京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国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三)食品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制度创新释放企业高质量发展活力。出台《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措施》,将连锁企业新办或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申请时限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1到5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为100多家企业审核发证,促进了连锁食品经营企业规模化发展和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全市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食品自动售货商、食品自动售货设备监管要点,为无人售卖食品企业保驾护航。制定《网络餐饮配送规范》《外卖小餐饮建设规范》等地方标准,以标准引领网络餐饮和小餐饮企业规范发展。修订出台《南京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理管理办法》,新增设体检机构和办证点位10个,升级线上预约微信小程序,优化了办证预约流程,平均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0到15天缩短为3到5天。政策引领培育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工信部门编制“南京盐水鸭”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名录及产区建设方案上报国家工信部。市场监管部门借鉴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形成《关于打造百亿级鸭血粉丝汤产业的建议》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建设南京鸭产业联盟,签署《推动南京鸭血粉丝汤产业发展合作协议》,积极申报“南京鸭血粉丝汤”集体商标,制定《南京鸭血粉丝汤》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起草《南京鸭血粉丝汤》团体标准,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夯实基础。优化服务帮扶小微食品企业发展。建设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打造小微生产企业孵化器。以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的方式建立共享实验室,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建立食品电商实训基地,邀请专业直播团队对有地方特色产品小作坊业主和小微食品生产企业人员开展直播培训,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引流获客,扩大销售规模。

  (四)食品安全共治格局进一步完善

  食安志愿者影响力不断扩大。发展食安志愿者专家团队、大学生食安监督员、食安小卫士、外卖骑手志愿者等队伍,在全市建立新时代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807支,志愿者人数达1.2万人。市食安办与团市委共建大学生食品安全工作实习岗,组织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的40名食品专业大学生进入机关、企业开展实习,引导大学生参与食品安全治理。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发布《2022年度南京食品安全白皮书》,精心组织举办“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区联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在全市涉农区建设特殊食品(食盐)安全科普驿站,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围绕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制止餐饮浪费、落实两个责任等内容持续推出一批宣传作品,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被全国、省、市媒体广泛宣传。食安治理社会参与度持续提升。组织“食品安全你我同查”“随机查餐厅”活动,邀请消费者代表等观摩执法全过程,开展“你送我检 你点我检”进商超进社区、“寻觅烹饪文化根脉 品味南京本土美食”活动,引导群众参与食安治理。推出“食安宣传走进干休所”“紫金银辉”老专家进社区系列活动,全市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存在不足及工作建议

  从跟踪评价情况看,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仍需持续发力;创建氛围营造仍需持续巩固;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力度仍需持续加大等。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创建成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力度、压茬推进,进一步推动实现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示范引领,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三是大力营造创建氛围。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各界参与创建工作热情,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四、评价意见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评价细则》《操作指南》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综合评议,南京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