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发展方面,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和服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组织按照规范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等服务。简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空余床位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参照护理型养老机构标准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深化养老服务智慧赋能方面,根据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不同需求,推动形成一批兼具实用性、创新性和推广性的智慧养老服务案例场景。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终端、信息平台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等智慧养老服务。民政部门公开养老服务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APP应用、小程序中嵌入“数字养老地图”,方便老年人选择适宜服务。

  构建养老服务新模式方面,实施“养老服务+”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养老上下游产业发展和平台建设,形成较高程度的养老服务细分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兼顾稳健性和收益性,适合老年人客户的养老型理财、信托等金融产品,增加老年人财产性收入。支持面向中老年人群开发重大疾病、商业养老等保险产品,完善养老储备保障机制。

  意见还提出,省级开展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十四五”期间新增通过职业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万人。开发养老服务在线学习平台,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探索建立省级养老服务专家人才库,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