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湖南籍小偷贺某先后两次在海陵区鹏欣丽都小区实施入室盗窃,盗窃金额数万元。得手之后,这名小偷可能有些得意忘形,竟然把自己的手机落在了作案现场,这也让警方几乎没费什么功夫就将他抓获归案。
1992年出生的贺某初中毕业后做过服务员、学过厨师,每个月的收入也有两三千元。但是,贺某觉得这样赚钱太慢,再加上自己喜欢上网,他就辞了工作,整天泡在网吧里。可是没多久身上的钱就花光了,头脑发热的贺某就想到了偷。
在2014年11月底和12月初,贺某先后两次来到海陵区鹏欣丽都小区,通过爬阳台、翻窗户,盗窃了两户人家。第一次贺某盗窃现金8千多人民币,1千多港币,还有5部旧手机。不到一个月,这些钱都被他挥霍一空。于是,贺某又实施了第二次入室盗窃,盗得几千元财物后,他在慌乱之中把一部手机落在了案发现场。
警方根据遗失在现场的手机,迅速锁定了手机号码持有人贺某,并于1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从江阴抓获。此时贺某已是身无分文,半个月没有洗澡了。那么,贺某盗窃所得的数万元财物到底是怎么用掉的呢?贺某说,除了上网他还拿出赃款的一部分献了爱心。
不过,犯罪嫌疑人贺某用赃款“献爱心”时并没有留存票据,所以警方对贺某所说情况正在核实。目前,贺某因涉嫌盗窃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