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泰州市海陵区首例“终身从业禁止”案件宣判,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刑并将终身不得再从事教师、培训行业。

  2022年9月,从培训机构辞职后的教师李某,在家中违法开设培训班,并对1名学生实施了侵害犯罪。2022年12月,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并同时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2月9日,李某因犯猥亵儿童罪获刑,并将终身不得再从事教师、培训行业。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明确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据了解,为了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2021年以来,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已联合区教育局、公安海陵分局等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教职工进行前科劣迹查询,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该院已建议区教育局启动吊销李某教师资格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