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首张罚单

  多次培训分类桶还未配齐,一物业公司被罚1000元

  南京市城管执法总队统计,截至1日下午4点,还查办案件5起,处罚金额1080元,其中1000元是罚了一家小区物业。此外还有4个个人,都因为拒不进行分类,每人被罚20元。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在11月1日的执法检查中,浦口区星甸街道城管中队发现南京金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润阳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展缓慢。“前期已经安排专人多次对该企业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了,但上午9点多,执法人员再次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小区未设置红色的有害垃圾桶,而且其他垃圾桶也未套袋。”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南京金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违反了《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队员现场对其开出《当场处罚决定书》,罚款1000元,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立即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