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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抽“电子烟”令家长忧心

A-A+2015年1月28日10:31泰州新闻网评论

  近日,市民刘女士说:前几天发现12岁的儿子竟然背着家人抽起了“香烟”,她很气愤,把儿子责骂了一顿,儿子却连声说,自己抽的并不是真正的香烟,而是学校门口卖的电子烟。刘女士觉得,电子香烟不能在学校门口售卖,因为家长担心这样的商品会诱发孩子吸烟,同时会对孩子的身体有影响。 

  刘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念小学六年级,因为工作繁忙,夫妻俩并没有时间接送孩子,每天儿子放学后都是和小伙伴一起步行回家。由于担心孩子放学后肚子会饿,刘女士会在儿子的书包里放一些零用钱。最近一段时间,刘女士发现儿子花钱明显变快了,问他花哪了,儿子又答不上来。放心不下的刘女士前几天提早下班,来到学校门口,竟然看到儿子和同学一人抽着一根“烟”,嘴里不时吐着一些烟圈。刘女士当时就火了,冲过去夺走了儿子手中的烟。 

  谁知,儿子告诉刘女士,这不是真正的香烟,是花15元在学校门口买的“电子烟”,是水果味的玩具。“外形就跟真的香烟差不多, 而且能吐出烟圈,小孩子模仿性强,是非观念不强,抽这种电子烟和成人抽烟行为极其类似,这不是在引导小学生往抽烟道路上走吗?”刘女士不无担忧地说。

  随后记者走访市区几所小学门口的商店,均没有见到电子烟的身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告诉记者,一般这种电子烟是不卖给大人的,只卖给小学生。最后记者辗转通过一位带着孩子的家长,买到了这种水果味的“电子烟”。记者看到,电子烟与真烟外形极为相似,但是上面既没有标注生产日期,也没有生产厂商,只有底端能隐约看到一排条形码,放在鼻前闻一闻,确实有一股水果糖的味道。随后,记者试着吸了一口这支“电子烟”,一股带着水果香味的烟气冲入口中,口鼻中烟气冒出,烟气形状和香烟并无差别,但是烟味让人干咳。 

  那么在校园门口售卖这种“电子烟”是否违法呢?记者询问了工商局有关人员,根据商品种类,“电子烟”并不在监管范围。但该工作人员指出,如果电子烟产品属于“三无”产品,就涉嫌违法。 

  此外,记者从海陵区教育局了解到,根据国家规定,各学校已明确要求香烟严禁进入校园,这其中也包括与香烟有关的广告、玩具等。 

  面对“电子烟”的诱惑,大浦小学教师张蓓告诉记者,学校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但张蓓也表示,未成年人尤其是小学生,缺乏自律意识,对新鲜事物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模仿心理,因此单靠学校的教育还是远远不够的,家长也应正确引导孩子,告诉他们吸烟有害的道理。 

  省社科院泰州分院特约研究员,泰州学院教授蔡桂如说,商家将“电子烟”卖给小学生,正是打着“高科技”的旗号,抓住了少年儿童好奇心强、爱模仿的特点,这样一个好玩的“玩具”对小学生而言有着较大的吸引力,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会误导未成年人,容易让孩子染上一些恶习。商家在售卖商品时,应选择适合不同年龄段的商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作为管理者,对于这样的“无良”商家应加大处理力度,学生家长也要时刻提醒孩子进行识别。老师则需要对学生加强正确的引导。只有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彻底杜绝“电子烟”此类商品对儿童的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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