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则与疫情相关的“返乡公告”谣言在网络上流传,内容均大同小异,只是在“返乡日期”上略有差异。浙江、广东多地公安发布警情通报,对散布谣言者作出处罚。

  12月1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接网友反映,发现一则落款为余杭区乔司街道的“返乡公告”在网络上传播。该“返乡公告”编造了“受疫情防控影响决定于2020年12月15日(农历十一月一日)所有外来人员无本市定居人员开始返乡,十五日内全部返乡”等虚假信息。经调查,该虚假信息内容系一服装企业员工刘某与同事李某出于“恶搞”的心态编辑制作,通过微信转发他人,在一定范围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已对刘某、李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浙江省苍南县公安局龙港分局官方公众号12月1日也发布了一条相似的消息:落款为温州市龙港市政府的“返乡公告”编造了“受疫情防控影响决定于2020年12月29日(农历十一月十五日)所有外来人员无本市定居人员开始返乡,十五日内全部返乡”等虚假信息。龙港市公安局对林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网传落款为温州市龙港市政府的“返乡公告”系虚假信息。苍南县公安局龙港分局官方公众号 图 网传落款为温州市龙港市政府的“返乡公告”系虚假信息。苍南县公安局龙港分局官方公众号 图

  12月2日,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有网民在网上传播落款为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的“返乡公告”。该公告编造了“受疫情防控影响决定于12月29号(农历十一月十五日)所有外来人员无本市定居人员开始返乡,十五日内全部返乡”等虚假信息。上虞区分局已对赵某、章某、柏某等人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12月2日亦发布警情通报称,11月30日,澄海警方在互联网巡查时发现,在本地微信群中谣传一张涉疫情《返乡公告》的文字图片,称“受疫情防控影响,我市外来人员需在12月29日前返乡,政府将于1月13日关闭离汕通道……”经查,该《返乡公告》是由林某光(男,44岁,澄海区隆都镇人)于11月30日在一微信群中看到后,在群中其他成员评论该图片信息为谣言的情况下,仍将图片转发到其他微信群中,造成该虚假信息被大量转发传播。目前,林某光已被澄海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网传落款为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的《返乡公告》系虚假信息。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官方公众号 图网传落款为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政府的《返乡公告》系虚假信息。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官方公众号 图

  前述警情通报均提醒,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