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雅)疫情期间,10名嫌疑人往返马鞍山和南京两地,盗窃五千余辆共享单车。今日(3月13日),新京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获悉,刘某红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江宁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的共享单车全部追回。
江宁公安分局龙都派出所民警介绍,3月4日14时许,接到某共享单车公司南京地区负责人的报警,称公司存放在江宁龙都基地,准备在疫情复工阶段投放到其他城市的五千余辆共享单车被盗。报警人称,公司内的员工于2月底曾对车辆数目进行核对,当时并发现异常。
这批单车尚未安装定位器,警方通过定位器找寻失窃单车的方法已经行不通。
经过初步判断,民警断定是团伙作案,作案时间是在2月28日至3月4日夜间。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有5辆安徽马鞍山牌照的货车在2月29日和3月1日夜里,曾多次往返马鞍山与被盗地点,存在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查到了几辆车的车主和居住地,同时准备进行抓捕。
3月5日,民警赶到马鞍山,找到了嫌疑人所在的废品收购站,发现被偷盗的单车全被堆放在内。同时,民警将收购站内的刘某红、徐某等人控制,后又将其同伙宋某安等共10人控制。
刘某红供述,2月中旬,他和王某臣等人路过龙都某社区时,发现了堆放在空地的单车。经多次“踩点”,刘某红决定与同伙实施偷窃。2月29日20时许,刘某红和王某臣等5人驾驶货车从马鞍山到江宁龙都某社区,实施了第一次偷窃,后于3月1日实施了第二次盗窃,两次共窃得五千余辆共享单车。
目前,刘某红等10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南京江宁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的共享单车也被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