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韦刚家属处获悉,此前引发舆论关注的扬州男子韦刚“因拆违驾车撞人致2死8伤”案,将于3月16日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扬州中院将于3月16日对韦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开庭。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8年10月15日,扬州某拆除公司受该市杭集镇政府委托对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期间拆违人员砸坏玻璃门,捣毁门前摄像头。韦刚到场阻拦拍照,手机被拆违人员抢摔,随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致2人死亡、8人受伤。韦刚下车后,遭到拆违人员殴打,后被赶至现场的民警控制。
同时,根据此前媒体报道,案发后,陶冉等3名拆违人员以“寻衅滋事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案处理。
2018年10月19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经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党工委研究决定,直接参与决策、部署、现场组织2018年10月15日清除小运河河道阻水障碍物工作的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华,杭集镇副镇长胡震,杭集镇副镇长戴军,杭集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樊长勇,杭集镇农水综合服务站副站长周开明等5人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
2019年6月28日上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方对韦刚的指控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庭审中,韦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