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9日表示,从12月1日起,无中国内地、香港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非澳门居民(即外国人),拟从内地进入澳门者,若在入境前已在内地逗留连续超过14天,可向澳门卫生部门申请入境。

  据介绍,申请理由包括:澳门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已取得外地雇员逗留许可或以工作为目的的入境凭证的人士,以及其已取得或有条件取得逗留许可的随行家属;已取得居留许可的人士;已获澳门高等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来澳参与重要商务、学术或专业活动的人士。

  截至11月9日,澳门已连续225天没有新冠肺炎本地病例报告,连续136天无境外输入病例报告。累计确诊46例病例已全部康复出院,且未发生社区传播现象,无医务人员受到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