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一份指定管辖决定书显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刀文兵犯故意杀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云南省高院已指定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据报道,本案被告人刀文兵曾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是马加爵案的主审法官。据央视新闻资料,刀文兵,回族,1969年7月生于云南省昆明市。1991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进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00年10月被选任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2002年1月被任命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对此,昆明中院回应称:“本案由省高院指定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目前该案还在审判过程中,案情的相关情况我们这边也不太了解”。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