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做好旅游景区、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开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最新修订的旅游景区、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在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有序推进文旅场所开放管理。

  《通知》明确,在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有序推进秋冬季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动全省5A级旅游景区和重点4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分时预约制度,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服务管理水平。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暂时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剧院座位数的75%,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不同剧场之间应当实行错时错峰或者通过不同路径出入场。上网服务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通知》强调,各地近期要对辖区内重点A级旅游景区、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开展督促检查,主要检查执行门票预约制度、实施限流管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业等情况、落实反对餐饮浪费要求相关情况。《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上下贯通,务实高效”原则,共同建立假期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强化沟通衔接,确保突发情况处理和信息报送及时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