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枝新闻报道了新的ETC系统启用后,在收费上出现的种种乱象。比如扣费记录延时、计费方式繁琐、不显示收费金额等等,甚至还有个别车主反映,ETC多收了自己的通行费。1月16日,针对车辆过收费站没有正常显示收费金额的问题,南京一名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ETC公司。

  状告ETC公司的律师是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武。他说,2019年10月,他给自己的小轿车安装了ETC。“2020年1月突然发现,每次过收费站,都不显示扣了多少钱,也不显示账上还有多少钱。”

  崔武律师认为,ETC公司这样做,侵犯了自己作为一名消费者的知情权。2020年1月16日,他向南京栖霞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ETC公司,也就是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崔武律师请求法院判令ETC公司立即整改,使他每次通过收费站时,能从电子屏获知具体收费信息。崔武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接受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有权知道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包括价格信息。

  2020年元旦后,不少车主都发现,车辆通过收费站时,电子屏不再显示收费信息。对此,一些收费站的解释是,系统正在升级、尚未完善。ETC公司也回应称,通讯费查询预计要到2020年2月10日之后。崔武表示:“ETC系统升级,不能作为它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一个理由。”

  对崔武律师起诉ETC公司的举动,不少网友和车主都明确表示支持。有车主称,显示收费信息,能让自己心里有数,知道自己被扣了多少钱。

  收费站不显示收费金额是否侵犯了车主的知情权,法律界也有不同的看法。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除了收费站电子屏显示之外,车主通过账单查询等手段也能获得收费信息。后者也能保障车主的知情权。实质上,这是知情权的基本保障和充分保障的差异问题,顾大松表示,在多种方式都能保障知情权的情况下,法律应该会认可基本保障。

  顾大松还提到,ETC系统更新,需要一个磨合时间,目前出现的种种问题,交通部已经多次正面回应,并在着手完善。从长远看,推广、更新ETC系统,最终会方便车主,提高通行效率。“呼吁社会公众,给现在这些改革者留一些空间,更多的包容余地。”

  今日锐评:推进ETC系统改革,还得多倾听各方声音

  就在这两天,媒体报道了交通部的最新回应:ETC不显示全程车费的问题已经获得交通部的重视,交通部已经印发通知,保障公众及时获得通行费信息,同时研发相关设备,恢复在收费站实时显示通行费信息。新生事物在诞生初期出现问题在所难免,如何面对、解决这些问题,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多多听取各方的声音,无论是车主抱怨,还是律师起诉,他们都是通过自己的方式和渠道表达声音。ETC系统的完善离不开这些声音,也希望这些声音能让ETC系统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