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淮安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全市小学、幼儿园2023年1月7日放寒假,其他年级1月12日放寒假,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寒假结束时间为2月5日,如无特殊情况,2月6日开学上课。
小学本学期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初一、初二、高一年级期末考试可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一周后组织,也可采用期中成绩加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正常开展线下教学的初三、高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本学期放寒假前组织。原定于2023年1月举行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延期至2月底3月初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