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州发布,12月17日,无锡连夜发布通报称,一批库存缅甸进口“冻带鱼”在常规检测中发现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12月8-9日,南通发布通告,急寻在大润发通州店、大润发北大街店、欧尚(桃园路店、长平路店)购买过涉疫进口牛腩的购买者;
12月8日,无锡发布通报称,检出某批次巴西进口“冷冻去骨牛腩”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12月8日晚,镇江通报一批涉疫进口牛腩的处置情况;
……
这段时间
江苏多地
进口冷链食品或内外包装
核酸检测呈阳性
引发了消费者极大关注和担忧
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
泰州是怎样做的呢?
本月11日,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我市在12月中下旬即属地设立集中监管仓,对来泰进口冷链食品统一进行消杀和核酸检测,切实保障冷链食品安全。
对进入我市行政区域内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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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核酸全检测、外包装全消杀、来源全追溯“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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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属地政府、有关部门、重点单位和从业人员“四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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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做到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没有消毒证明的、没有追溯信息的“四个不得”上市销售
划重点
凡是进入泰州市储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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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储存、加工、销售前须在进口冷链食品目的地企业(流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所在市(区)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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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以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为主,后期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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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消毒和抽样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全市统一的《泰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方能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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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的生产经营单位,须查验《出库证明》,凡未取得该证明的(不含三种例外情形),不得在我市储存、加工、销售和装卸作业。
知道多些
三种情形可不进入集中监管仓
冷链食品符合以下三种情形可不进入集中监管仓,各地结合实际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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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海关口岸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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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和省内其他设区市集中监管仓出具的有效《出库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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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论证的部分大型超市、连锁餐饮服务单位和星级酒店采购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齐全的。
◆来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