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校园毒品预防教育,引领广大学生提升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防范能力,发动大学生志愿者积极投身禁毒宣传服务,营造良好校园禁毒氛围。10月22日,市禁毒办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国际学院,组织30余名师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基地讲解员带领同学们深入了解了中国禁毒史,通过实物展陈、影音播放、图片展示、动漫表现、互动参与等方式,运用现代化展示手段和多媒体技术,结合“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书画作品展以及专题短片《无毒品的世界》,寓严肃的禁毒主题教育于生动的展示体验中,向同学们宣传毒品危害及防范技能,传递正能量。
为方便留学生理解禁毒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含义,本次宣讲采取汉语、英语双语讲解,确保留学生“听明白”、“学明白”。
禁毒民警通过精心制作的专题课件,结合翔实生动的案例,图文并茂介绍当前毒情形势,宣讲禁毒政策,剖析毒品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尤其对我国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以及法律法规进行重点讲解,呼吁广大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讲座深入浅出,形式多样,师生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从自我做起,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终生与毒品及吸毒者划清界限,自觉扮演好社会、校园、家庭“禁毒”宣讲员的角色。
毒品害人,是从人们吸食它开始的。不管是口吸、鼻吸、烫吸、口服还是注射,反复大量地使用这些具有依赖性的,而且与医疗目的无关的药品,就是吸毒。
不要以为毒品都是天方夜谭的小道具。它,绝不是想象中那么遥远,也许就是一步之遥。
以下行为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以下罚款。
以下行为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吸食、注射毒品
3、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行为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5、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