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江苏,点亮众智。为广泛征集在新征程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即日起至2025“江苏两会”期间,新华报业全媒体矩阵推出“问政江苏•点亮众智——百姓心事上两会”建言征集活动,诚邀社会各界献计献策。
日前,网友在“问政江苏”平台留言,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医疗机构作为重要的公共场所,用电安全问题尤为突出,容易引起电气火灾和触电伤害事故,需要引起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对于医疗机构用电安全问题,江苏省消防总队原总队长,江苏省政协委员、提案委副主任周详介绍,去年在对数十家医疗机构进行用电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的用电安全问题及其事故隐患数量很大。仅检查的部属、省属、市属四家中大型医院,就发现电气事故隐患和用电安全问题644个,多处电气设备存在烧灼痕迹且未得到及时处理,长期带“病”运行。
“去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每年这个时候,所有医疗机构都开展电气隐患大排查和集中整改。但是,几十年过去,隐患依旧,风险依旧。”究其原因,周详认为,主要是长期存在“四大困扰”:一是电气线路过载。随着医疗设备的不断增加和升级,原有线路承载能力已难以满足需求,超负荷运行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接地故障产生剩余电流。接地不良或接地系统故障易导致剩余电流产生,不仅会引发电气火灾,而且在人体不慎触碰带电体时,还可能造成触电伤亡事故。三是谐波电流。医疗设备中,直流用电设备占绝大部分,导致配电网络中存在较大分量的谐波电流,对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四是电气线路老化。部分医疗机构建筑年代久远,缺乏定期维护和更换,成为电气火灾的严重隐患。
要解决医疗机构用电安全的“四大困扰”,周详建议,除了继续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增强用电安全意识和责任,迫切需要从管理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资金投入和健全法规等方面入手,标本兼治。具体建议如下:
引入专业机构进行用电安全“体检式”检查。医疗机构自有电工多数专业素养不高,通常缺乏专业的检测设备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用电安全检查通常局限于用电行为和电气设备的表层,对于电气设备和电网存在的过载、谐波、剩余电流、绝缘老化等深层次隐患,往往看不见、摸不着。委托消防、电力等维保单位进行用电安全检查,由于其专业局限性,尤其是缺乏部分电气的功能性检测维护,排查结果更加不完整不准确。而专业机构有电气方面的专家,有检测的技术、设备和经验,电气隐患排查和电气安全评估结果比较客观准确。应实施医疗机构自查与专业机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引入专业性强、公信度高的专业机构,开展用电隐患专业排查和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状况专业评估。单位自查每半年一次,专业机构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鼓励支持用电安全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建立电气设备全寿命周期可视化监测报警系统。对医疗卫生机构用电回路末端添加监测装置并联网,实现对电气线路和设备不间断巡检,通过可视化终端使各种用电安全隐患看得见摸得着,及时预警报警。该系统产生的所有数据信息自动积累,通过人工智能等功能,实现事故隐患提前感知。对医疗机构危险性较高且不易改造的场所,即有电气设备且相对潮湿的场所(包括户外)和电气狭窄空间等,采用行业先进的本质安全型智能安全用电保护创新技术,实现发生对地短路故障时不起火、不断电,人员误触带电导体时无感知、无伤害,产生漏电等异常情况时无风险。
加大医疗行业用电安全资金投入。全面解决医疗机构用电安全的“四大困扰”,资金投入比较多,部分效益不好的医疗机构可能难以承受。用好用足当前“两重”“两新”等专项资金,支持医院采用更加先进专业的安全设备提高用电安全水平,并以应用需求持续拉动全省安全用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以发展护安全、以安全助发展”的双赢模式。具体政策设计上:老旧电气设备改造,除短期享受政府15-20%以旧换新的既有补贴外,还可以给予医疗机构增加10-15%的用电安全财政补贴;以旧换新政策停止执行后,应长期给予医疗机构20%的用电安全财政补贴。
制定医疗行业用电安全地方性技术标准。按照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5号)精神,我省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建立既有建筑安全治理体系,但到目前为止,依然未形成完整的技术标准和明确的考核目标,尤其是部分单位并未使用用电安全新技术新产品,导致电气隐患长期存在。可由省卫健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制定医疗行业专门的用电安全地方标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该标准应涵盖电气线路设计、安装、维护、检测等方面,为医疗机构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同时,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