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网站发布最新征地公告!

  丹徒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徒拟征告(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丹徒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目的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本次“华电江苏句容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征收土地的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镇江市丹徒区宝堰镇前隍村11组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7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丹徒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 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裁抢建;违法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裁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土地。

  联系人:李晨辉;电话:84466010

  特此公告。

  丹徒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