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明确全省产能调控目标任务保持不变,适当放宽产能调控区间,进一步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根据《方案》,江苏省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1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保有量5000个以上;能繁母猪存栏量绿色区域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5%调整至92%,存栏量黄色区域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0%调整至85%。

  为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提升猪肉稳产保供能力,江苏以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调控指标,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依托全国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对规模猪场进行动态监测;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建立不同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场,构建完善的生猪生产调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