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在全省养老机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

  方案规定,此次达标建设范围为全省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10张及以上的养老机构。方案以实现日常消防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为工作目标,通过3年努力,稳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2023年底前,督导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4年底前,督导50(含)—1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5年底前,督导5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同步督导5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档升级。

  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安全疏散管理等15个方面入手,细化考核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设区市民政、消防部门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县(市、区)评定合格的养老机构进行抽查。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将联合对各地达标验收评定情况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