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期

ATM机吞吐之间的银行变脸

7日晚上,南京市民丁先生被ATM机吞1万元,于是谎称多吐钱了,然后客服5分钟就赶来了。对于如此“现实”的银行服务,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偶然的一个谎言,却测出银行的服务真相。ATM机吞吐之间的银行变脸,令人深思。>>详细

 

ATM机吞钱银行称等2天 称多吐钱5分钟赶到

  丁先生还没遇到过这么“现实”的银行服务。事情发生在7日晚上,丁先生到南京中央路河路道附近一银行自助区存款,因操作失误,一万元被机器吞了,当即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被告之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好。可他心里不踏实,报警求助也无果,便想出一招,换个电话致电客服,假称机器多吐三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了。银行解释是,吞了客户的钱,这钱在机器里还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了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律师认为,储户和银行的权利和义务都必须是对等的,银行不能光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而让储户干着急。【详细

“ATM吐钱”谎言测出银行服务真相

  储户的焦虑情绪和正当诉求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无奈之下编造的这则“ATM吐钱”的谎言,像一张检测银行业服务真相的试纸。储户因现金被吞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银行给予的是“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的回复;一旦涉及银行自身利益,银行的反应却极其快速和高效。如此强烈的反差,让银行的势利心态和错乱定位瞬间现形。

  何以至此?关键原因在于银行与储户所掌握的话语权不对等,银行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相关制度设计都是站在银行的角度在考虑问题。即便很多条款和规则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储户也只能被动接受;即便在交易和服务中出现纠纷,银行也会搬出“最终解释权”来维护自身利益。最典型的例子是“离柜概不负责”原则,如果遭受损失的是储户,银行会拿这句声明作免责牌,如果银行有可能遭受损失,储户就要为“不当得利”埋单。【详细

ATM机吞吐之间的银行变脸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等,但绝对的不平等在银行服务业中如此频繁地出现,却也是举世罕见。还是拿“现实银行”来说,事后银行辩称“吞了客户的钱,钱在机器里还是安全的,但机器多吐钱,就会影响现金安全”。“现金安全”或许是不坏的理由,但很显然,银行保护的只是自身的现金安全。

  这种权责上的不对等,不仅体现在银行日常章程中,更体现在诸如ATM故障处理等服务细节上。垄断,直接导致了储户权利上的贫困;而监管不力,则又在进一步加剧银行的傲慢。这大概正是为什么丁先生面对“现实银行”,只能“假称”的原因吧。【详细

ATM机“吞钱吐钱”均应及时处理

  既然,客户声称机器多吐三千,5分钟后客服便赶到了,那为什么被机器吞了一万元却不能5分钟赶到现场来一下呢?哪怕是做一个准确的记录或者说现场给客户一个能接受能放心的解释也好嘛。“要等两个工作日才能处理好”,这也许是根据银行内部的工作情况而定,但却只考虑了银行方面的情况,没有顾及客户的感受,这样的规则是否也应修改一下呢?还有一种情况,也应引起人们的注意:有时候,客户已进行了取钱程序,ATM机没按要求吐钱,却吐出一张已吐钱的字据来。此等情况也应及时处理,而不能“等几个工作日再处理”。ATM机“吐钱”及时解决,“吞钱”、“该吐钱却不吐”同样及时解决是不是更能有利于客户,从而更能得人心呢?是不是也更符合对等、公平的原则呢?【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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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江苏头条新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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