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出台《2015年泰州市民政工作要点》
2月3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政工作暨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会议,总结2014年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市委副书记、市长陆志鹏就会议作出批示。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钮学兴出席会议,副市长陈明冠讲话。
现状
我市5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20.4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71%,是全省老龄化人口比重较大的市之一。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给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带来了无限潜力。2014年,全市新(改)建养老机构32家,新增养老床位数523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0.6张,达到省序时进度要求。我市已建成29个省级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3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2个城市小型托老所、1个虚拟养老院,完成92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城市全覆盖,农村覆盖率提高至85.5%。
目前,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4906张,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454个,50%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到站内无偿服务。姜堰区、海陵区相继建成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成立“为老服务联盟”,700多家从事家政、餐饮、维修、零售等市场服务实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八大项46小项居家养老服务,解决了1.5万多名行动不便老人的照料难问题。
不足
一床难求的现象依然存在
我市老年人规模大,占比全省第四,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14个百分比。但养老服务却相对滞后,一床难求的现象依然存在。
据悉,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虽然达到34906张,但养老机构床位数仅25395张,其余均为城乡日间照料场所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全市养老机构中200张床位以上的仅14所,养老机构规模小、总量少、层次单一。新增养老床位数主要依靠养老机构新建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床位数增长途径不多,缺乏高中档兼容、具有居家与机构相结合、物质养老与精神关爱相协调,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
此外,目前我市37家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共5489张,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15.73%,社会力量未能成为支撑养老事业发展的主体力量。
举措
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超一半
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大众期待政府解决的民生热点话题之一。在市民政局出台的《2015年泰州市民政工作要点》中,“养老”也是摆在今年民政工作的首位。2015年,民政部门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推进机构养老建设。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将达到33张,各市(区)全面达到30张以上。在强化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的同时,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利用政策鼓励支持各类所有制投资主体进入养老服务业,确保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50%以上。
此外,2015年我市将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乡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要分别达20%、10%以上。扩大“安康关爱行动”覆盖面,全市参保率达到35%。继续推进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制度,按省标准落实护理资质一次性补助,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
城乡低保标准 7月再次上调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水平。到2015年7月,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和不低于420元。去年7月,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30元和370元以上,全年累计投入资金2.36亿元。
此外,2015年我市将推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年度封顶线不低于城乡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