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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民生>正文

姜堰年老人员将人人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A-A+2014年10月23日09:43泰州网评论

  为实现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做到人人享有养老保险,并形成养老保险全覆盖长效机制,10月22日下午,区委书记李伟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负担办法调整建议方案》。

  会议指出,实现老有所养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要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今年11月底前全区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人人都享受到基础养老金待遇。

  会议明确,要全力保障今年区镇两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财政部门在抓紧做好区级配套资金筹集的同时,要督促各镇区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区、镇两级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1950年3月20日前出生的老年居民无需缴费,在直接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审核后即可享受基础养老金;1950年3月20日后出生的已满60周岁的居民在补缴一定费用后,即可享受到基础养老金,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要建立健全全覆盖长效机制,从明年起,调整区、镇两级财政负担比例,区财政将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进一步激发各镇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人社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督查推进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区资金到位情况的督查,确保城乡居民参保和待遇享受保持全覆盖,真正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让群众普遍受益。(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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