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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民生>正文

老总吸毒生幻觉 爬进邻居家放火

A-A+2014年7月22日09:09泰州晚报评论

  吸毒后产生幻觉,靖江一公司负责人陈某在自家放火不算,竟然还攀爬进9楼的邻居家继续放。日前,经靖江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陈某在靖江经营一家公司,时常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吸食毒品。去年平安夜晚9点左右,他在办公室吸食冰毒。次日早上7时许,他产生幻觉,总觉得有人要害他,于是把家门用重物堵上。跟着,他莫名其妙地点燃了窗帘、枕头,且拿起未开封的白酒往楼下砸。家中一片火海时,他的幻觉加剧,扯起嗓子对着窗口大喊:“救命啊,救火啊,煤气泄漏要爆炸啦。”

  就在消防人员强行入室灭火时,陈某又行“壮举”,竟然从阳台攀爬进入9楼的邻居家,疯狂地搬动室内物品企图封堵房间。这还不够,他再次点燃了纸巾,在邻居家放火。民警赶到后,他一心认定民警是坏人要杀他,逮着东西就朝民警扔、砸,直至民警强行入室将其抓获,闹剧才得以收场。

  消防员说,陈某家住高层公寓楼,厨房内有天然气管道,屋内有大量易燃物品,其放火行为不仅会使自家房屋发生大火,也有可能蔓延到其他住户家,甚至引发爆炸。

  案件承办法官说,陈某采用放火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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