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金融资源向环保节能企业倾斜
记者从12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推进泰州市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信贷调控引导作用,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泰州市近日制定出台《泰州市绿色信贷信息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包括哪些内容
环评文件、高新技术产品信息尽在其中
《办法》规定,市环保、经信、科技部门负责采集提供相关绿色信贷信息。
具体而言,市环保部门负责采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保企业和已投保企业的信息等;市经信部门负责采集节能改造项目信息、因节能违法受行政处罚企业名单及整改情况、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名单等;市科技部门负责采集市级以上科技项目信息、高新技术产品信息、专利权信息等。
市环保局副局长徐兵介绍,信息采集内容基本上是职能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信息,不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
有什么作用
信息共享 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
《办法》规定,绿色信贷信息主要用于金融机构授信业务的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
具体而言,市环保、经信、科技部门和人行泰州中心支行依托征信系统联合建立泰州市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市环保、经信、科技部门将相关信息向人行泰州中心支行报送。人行泰州中心支行将信息录入、整理后,通过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向我市金融机构提供查询服务。
相关信息的提供,旨在便于金融机构核实信息、遴选客户、确定贷款利率。徐兵解释说,绿色信贷信息主要用于金融机构授信和贷款业务的审查审批,并通过信息共享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建立绿色信贷的“绿色通道”。
信息有误怎么办
可通过异议处理流程修复
为确保采集的信息准确、可靠,《办法》还建立了异议处理机制,即当企业对绿色信贷信息产生异议时,由信息提供单位在10日内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信息确实存在错误的,信息提供单位向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泰州中心支行出具相关证明,人民银行泰州中心支行按规定程序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信息提供单位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此外,《办法》还规定,人民银行泰州中心支行定期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信息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令金融机构改正;市环保、经信、科技部门对所报送信息的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和法人代表姓名等字段应认真核对,保证信息的准确、完整。
泰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完成
记者从12月2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泰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纲要》近日编制完成。
据悉,2012年我市被国家环保部选定为12个首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城市之一。根据相关要求,我市近期编制《规划纲要》,作为《泰州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规划纲要》确定的规划总体目标是,将泰州建设成为环境质量良好、生态系统健康、资源集约利用、环境管理有序和生态文化浓郁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并提出构建3类生态环境功能区,9类66个生态功能红线区的生态安全格局。
市环保局副局长徐兵介绍,在下一阶段《泰州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将重点围绕打造泰州水环境特色研究、防治可吸入颗粒物污染、中心城区环境布局优化以及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展开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