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外逃人员、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钱建芬行贿案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9年7月,钱建芬以看望子女为借口逃往国外。从最初的态度强硬到左右摇摆,再到下定决心,经过与专案组10个月的拉锯后,钱建芬最终选择抛弃避罪幻想,回国投案。

  钱建芬的主动投案,是疫情期间江苏乃至全国追逃追赃的重要战果,释放出“受贿行贿外逃人员一起追”的强烈信号。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5年来,江苏追逃追赃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追逃追赃工作捷报频传:根据中央追逃办“天网行动”战果通报,2017年至今,我省共追回外逃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嫌疑人792名,追缴赃款151.88亿余元,我省7名“百名红通人员”已追回4名,追回人数、追赃金额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谢浩杰,我们是菲律宾移民局官员,根据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令,因你在中国涉嫌职务犯罪,我们对你执行拘捕……”2019年1月13日晚7时许,在菲律宾移民局配合下,穿着沙滩裤、光着上身的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谢浩杰被抓捕归案遣返回国。

  谢浩杰是汇鸿国际集团莱茵达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因涉嫌滥用职权为他人牟利,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于2018年3月外逃至菲律宾。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他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增监察对象。在办理谢浩杰案过程中,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和无锡市委先后多次听取谢浩杰案专题汇报,追逃工作组先后查找资料重达345公斤,调取各类数据40余万条,查找关系人等各类人员近百人……在各方反腐力量的通力合作下,谢浩杰外逃不到半年即被押解回国。该案被写入国家监委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专项工作报告。

  谢浩杰的“落网”速度,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体现。以改革为契机,省委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把追逃追赃领域分散的职能和力量集中起来,有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起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内外联动、高效顺畅的追逃追赃工作体系,形成追逃追赃强大合力。省监委对全省外逃监察对象大起底,实行外逃案件“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对策、一案一档案”,做到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措施,以重点个案攻坚为突破口,不断升级追逃战法,让“天网”越织越密、越收越紧。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省监委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手段追逃追赃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向我省外逃人员传递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追回了一批外逃多年、涉案金额巨大的腐败分子。2018年6月6日,中央追逃办集中公布50名外逃人员藏匿线索的公告,11天后,外逃东南亚国家的“红通人员”、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法务部原总监王颀,在强大法律震慑下向监察机关投案自首,这是公告发布后全国首名归案的重点外逃人员。同年8月23日,国家监委等5部委《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发布后,外逃境外的“红通人员”、淮安市棉麻公司原董事长吴青受政策感召,回国投案自首,这是公告发布后全国首名投案自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

  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指导协助下,省监委通过非法移民遣返、对外警务合作、反洗钱合作等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渠道开展追逃追赃。“百名红通人员”、涉嫌受贿犯罪的原江苏中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钱增德潜逃非洲国家9年,在中央追逃办综合协调、公安部与非洲有关国家执法部门通力协作下,钱增德被缉捕遣返归案。

  拓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效。谢浩杰到案后,省监委循线深挖,先后查处汇鸿集团原董事长冯全兵、原总裁范迪康、原副总裁兼莱茵达有限公司董事长许荣云等多名国企高管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省监委会同省国资委强化以案促改,深入剖析汇鸿集团系列腐败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措施。

  追逃不止步,防逃再加力。我省秉持“防住一个相当于追回一个”的理念,将防逃与追逃追赃同部署、齐安排、共推进,切实扎牢防逃制度“篱笆”。省监委专门出台有关采取防逃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嫌行贿犯罪、有外逃风险的人员及时果断采取防逃措施。消除防逃盲点,省纪委监委积极推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强化监管、完善机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防逃控赃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升。在追逃追赃强大声势震慑下,我省新增外逃人员持续减少,2019年至今无新增外逃监察对象,初步实现了遏增量、减存量的目标。

  “我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成功实践,充分彰显党中央零容忍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为全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保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