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某虚构口罩货源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34万元,是目前全省法院审理的利用疫情实施网络诈骗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为避免审判过程中人员聚集,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沟通协调后,开展四方视频连线,实行"无接触"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6日至2月9日,被告人曾某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对紧缺防疫物品需求较为迫切的心理,在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QQ群发布口罩销售虚假信息,进而利用微信发送虚假的口罩图片、生产许可证、发货视频或提供身份信息等方式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先后诈骗江苏省徐州市受害人李某某、广东省广州市受害人袁某某和赖某某、广东省东莞市受害人毛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34万元。除在案发前退还被害人袁某某人民币10.3万元外,其余款项均被曾某某用于赌博挥霍、个人消费。
云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曾某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理。综合以上量刑情节,法院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曾某某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该案从公安侦查阶段到法院审结案件,仅历时33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立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案件,为依法科学防控疫情、维护社会安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