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长江日报》报道显示,近日,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了4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案件。

  一、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救治组组长王在桥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认真不坚决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王在桥不认真执行上级集中隔离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决定,导致洪山区大量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集中隔离;未督促开展全区病毒消杀专业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导致集中隔离点病毒消杀不规范不彻底,增大了交叉感染风险;医疗救治工作协调不力、衔接不到位,发生了部分患者送医院救治过程中长时间滞留的问题;落实“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工作要求严重不到位,以致大量患者未及时入院收治,造成恶劣影响。王在桥因严重失职失责问题受到政务撤职处分,相关手续按法律规定办理。

  二、青山区政协党组织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四级调研员张德芳擅自外出较长时间离岗。1月21日,张德芳在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擅自离汉,在工作人员6次联系时均隐瞒外出去向,直到2月2日才向组织承认外出。张德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青山区政协党组织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严格,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迎春受到诫勉处理,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乐敏霞受到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处理;负责机关干部人员管理的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丽萍失察失管,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李军疏于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帮扶社区未落实工作人员到岗。该站根据市里有关要求,安排8名工作人员轮流到武昌区杨园街电力新村社区帮扶防疫工作,2月7日至11日工作人员未到岗。该站党总支书记徐久平、站长彭青顺督导、检查不力被约谈;负责安排帮扶工作的政工科长王领没有安排落实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帮扶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硚口区长丰街对辖区某患者漏报信息、未有效组织治疗。长丰街正康社区向街道漏报辖区居民程某某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人信息,街道、社区未有效组织治疗,程某某在家自缢身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正康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涂樱、副主任吴爱勤明知程某某病情却未按规定作出合理处置,漏报信息致使街道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二级调研员孙遂义履行包保社区职责不到位受到诫勉处理,街道工委书记徐启平统筹不够、工作不细致深入被责令作出检查。

  近日以来,武汉已经因为“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责多名干部。据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消息,2月13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曙约谈5名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领导干部。

  据武汉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了解的情况,江汉区自2月9日以来连续四天未按时完成市指挥部下达的疑似人员检测“清零”任务,工作滞后;江汉区唐家墩街摸排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数据与疾控系统登记的相关数据出入很大,影响部分患者及时救治;鹦鹉街桥机社区部分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无故缺岗漏岗,致使社区长期处于人员力量薄弱的状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6名工作人员虚报理由未下沉社区开展工作。

  针对这些问题,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江汉区副区长张显军、江汉区唐家墩街党工委书记耿世文、汉阳区鹦鹉街党工委书记刘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总支书记徐久平分别进行了约谈,并就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隔离点后期保障管理等工作,对院党委书记马蜂提出工作要求。

  另外,近期,武汉市纪委监委还责成武昌区纪委监委查处了水果湖等街转运新冠肺炎患者组织不力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据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消息,2月9日下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武昌区于当晚12时前向定点医院转运494名患者。当晚在患者转运过程中,武昌区水果湖街、黄鹤楼街、珞珈山街等工作滞后、衔接无序、组织混乱,跟车服务不到位,导致重症病人长时间等待继而情绪失控,造成恶劣影响。

  2月14日,武汉市纪委通报:2月11日,水果湖街分指挥部指挥长、街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安继尧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水果湖街办事处主任职务;街分指挥部指挥长、街党工委书记金建涛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黄鹤楼街分指挥部指挥长、街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事处主任山峰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街办事处副主任罗国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街分指挥部指挥长、街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事处主任杨帆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