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江苏检察在线”6月30日下午5点46分发布消息,根据江苏省委决定,江苏6个设区市检察院正职调整。
苏州
苏州市委决定,李军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闵正兵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李军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李军同志代理检察长职务。同意闵正兵同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泰州
泰州市委决定,丁海涛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李军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丁海涛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丁海涛同志代理检察长职务。同意李军同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州
徐州市委决定,王旭奇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韩筱筠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王旭奇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王旭奇同志代理检察长职务。同意韩筱筠同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南通
南通市委决定,恽爱民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俞昕水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江苏省委决定,提名恽爱民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俞昕水同志不再担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宿迁
宿迁市委决定,刘加云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朱良平同志不再担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刘加云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刘加云同志代理检察长职务。同意朱良平同志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无锡
江苏省委决定,提名朱良平同志为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俞波涛同志不再担任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文章说,上述人员调整,是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健全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推动设区市检察院一把手异地交流任职等要求,着眼全省检察事业发展大局,进一步增强检察领导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
俞波涛、俞昕水同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任职,闵正兵、韩筱筠同志分别到苏州、常州市政协任职。
6月18日至6月30日,苏州、泰州、徐州、南通、宿迁、无锡市委先后召开市检察院干部会议,宣布任职决定。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泰州市委书记史立军,徐州市委书记周铁根,南通市委书记徐惠民,宿迁市委书记张爱军,无锡市委书记黄钦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专程赶往有关设区市出席会议并对所在市检察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