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关于在湖南路街道、中央门街道、江东街道、凤凰街道开展新一轮核酸筛查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了您的健康和防护安全,鼓楼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于3月18日开始在部分街道开展新一轮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检对象:

  湖南路街道、中央门街道、江东街道、凤凰街道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

  二、时间安排:

  3月18日(星期五)08:00—20:00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居民主动配合,按照各街道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所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重点人群、行动不便人群由所在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健康码黄码人员到指定采样点(证大大拇指广场采样点:热河路13-4号)采样。

  2、请提前准备好“苏康码”和“行程码”,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身份证或“我的南京”核酸检测身份码等),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通知引导下,到达采样点有序排队。

  3、采样过程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4、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满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

  6、请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出行安全,并照顾好老人、孩子等。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与配合!

  南京市鼓楼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江北新区关于在部分街道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江北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18日(星期五)9:00-22:00

  二、检测对象

  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

  三、注意事项

  1. 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按照各街道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所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2. 请提前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使用“我的南京”核酸检测身份码等),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通知引导下,到达采样点有序排队。

  3. 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提前准备好“苏康码”和“行程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4. 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健康码黄码人员请到指定采样点(小柳工业园:柳洲北路与浦柳路红绿灯交汇处)采样。其他社区管控人员请到街道指定采样点采样。

  5. 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 近期我市迎来降雨降温大风天气,请广大居民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出行安全,并照顾好老人、孩子等。

  其他街道另行通知。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与配合!

  附表:江北新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表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溧水区关于分区域开展核酸筛查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溧水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分区域开展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

  全区所有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二、采样时间:

  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08:00—24:00白马镇、东屏街道、洪蓝街道、石湫街道、和凤镇、晶桥镇(采样点信息详见附表1)

  2022年3月19日(星期六)08:00—24:00开发区(柘塘街道)、永阳街道(采样点信息详见附表2)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位居民主动配合,按照各镇(街)、村(社区)统一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所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重点人群、行动不便人群由所在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2.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外籍身份证明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成年人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凭“我的南京”APP身份码(我的南京→核酸检测→身份码),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通知引导下,到达采样点有序排队。

  3.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提前准备好“苏康码”和“行程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排队时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交谈、不聚集。

  4.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不参加核酸检测,满48小时后请及时补检。

  5.健康码“黄码”人员、“3+11”管理人员(3天后)请到指定采样点采样,请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秩序或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请各位居民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出行安全。

  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与配合!

  南京市溧水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7日

  附表1

  附表2

  来源:鼓楼微讯、南京江北新区、微溧水、卫生健康和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