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以来,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与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实地抽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落实防控措施不严格不到位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未对驾车进入医院人员进行测温验码;明基医院发热门诊预诊处管理不到位,部分患者未按要求扫码进行预检分诊登记,有扎堆排队现象。

  二、栖霞区和燕路国大药房(第六药店)在销售“四类药品”时,虽然要求购买人进行实名登记,但没有核对身份证;玄武区樱花路立华大药房、建邺区雨润大街奇冠药店、江宁区泉东路敬业大药房,未对购药人进行测温验码。

  三、玄武区维景国际大酒店大厅内多处可见顾客不佩戴口罩进行交谈;大厅、电梯、卫生间未配置洗手液或消毒液。

  四、鼓楼区承担苏宁檀悦花园项目装修业务的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有3名工人3月6日从有较多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城市来宁后,未向社区报备,也未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五、江苏潮邦建设工程公司新庄六角广场项目部、北京建工集团地铁10号线2期01标项目部、南通四建集团南大仙林校区宿舍楼项目部,有部分省外来宁工人没有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六、南京三江学院门口夜市,3月13日晚有大量人员聚集,部分人员未佩戴口罩,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全市各区、各部门及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真正“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措施,全力阻断疫情传播。要严格针对问题迅速整改,并举一反三,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细致排查和堵塞一切可能的漏洞,坚决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携手并肩,共克疫情。

  南京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监督执纪组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