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海安市疾控中心发布《关于排查追踪我市一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通报北京市顺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已于2020年12月27日17:00左右,从北京化工桥附近乘坐私营大巴车(车牌号京AH5162 ,车主柯某,司机丁某某)返回海安,12月28日11:00左右到达海安,车上载有30多名江苏返乡人员,已追踪到同车乘客28名,其余正在追踪。已追踪到的乘客中有5名来江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江都区疾控中心已第一时间追溯到5名来江人员,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也于第一时间将其转运至定点集中医学观察点。如有同车其他来江人员,请立即与江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联系电话:0514-86539182)江都区疫情防控机构和疾控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风险。请广大市民放心,并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近期,国内散发疫情多有发生,公众交往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同时坚持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主动配合执行江都区相关防控规定。

  特此通报!

  扬州市江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