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常州官博消息,2月9日,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依法对朱某香(男,49周岁,湖北荆州人,长期居住于常州天宁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经查,1月15日,朱某香回湖北荆州老家探亲,1月22日途径武汉汉口返回常州天宁住处。回常后,朱某香不主动申报登记,故意隐瞒湖北荆州探亲和武汉乘车返常的行程,仍然到菜市场出摊经营。1月28日,朱某香被送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导致3人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58名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广大市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违反《常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