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医疗美容越来越流行,大家的接受程度也越来越高。不过,切记不要感觉医美是小事就不签合同。南京一位方女士做祛斑医美,就因为没有签订合同,陷入了纠纷,给自己带来了不小的烦恼。

  4月23日下午,一年轻女性方女士拉着中年女子郑某来到南京共青团路派出所。方女士说,从去年9月起,她前往郑某的美容院进行祛斑,断断续续半年多也没好,于是拉着老板郑某到派出所讨要说法。

  方女士说,用药持续了半年时间,不仅面部观感不好,还有刺痛,她无法接受。

  南京共青团路派出所民警吕宝庆介绍,方女士提供了之前脸上有斑的图片,和现在相比有一点点扩散的感觉,具体的情况还需要医疗机构检测。

  民警对比发现,确实效果没有达到方女士的预期。美容院老板郑某则称,这种情况还需要进一步治疗。

  但尴尬的是,双方做医美前并没有签订合同,对于效果和疗程也没有约定。

  郑某也承认,当初考虑祛斑是个小型医美服务,没有重视签订合同。经过警方协调,她表示愿意退还3000元的费用,方女士也表示接受。

  吕宝庆说,作为基层派出所,经常会接到类似警情。这种警情处理民警也总结了一下,建议大家尽量去正规的信誉度高美容院,同时还要查看美容院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医师证书等材料,最好签订相关的消费合同。如果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也能掌握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元国璋 徐授科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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