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4日讯(记者 马奔)5月1 日,常州首部精神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施行,这是常州制定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文明行为倡导、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今后,高空抛物;出门遛狗不用牵引绳;行人跨越护栏、过马路低头看手机等 12 种不文明行为将被纳入清单重点整治。

  为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常州实际,历时2年,《条例》得以出台,并将于5月1日施行。《条例》倡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维护市容、爱护公物;保持秩序、遵守礼仪;爱岗敬业、勤勉尽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诚实守信、友善互助;文明上网、理性表达;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等九类文明行为。鼓励见义勇为、慈善公益、自愿捐献、志愿服务、特定群体保护等文明行为,并以法规形式明确了激励措施。

  针对不文明行为,《条例》确立了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分别是: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按顺序排队、插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乱涂乱写,乱贴乱发广告;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开展室外演唱演奏、商业宣传、广场舞等活动,其噪音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违规占用公共空间;毁坏公共设施,损坏树木花草;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不礼让行人,行经积水路段未低速通行,向车外抛掷物品,违规停放;非机动车不在规定车道内行驶、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越护栏,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

  在确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的基础上,将建立不文明行为协同治理机制。《条例》要求市、辖市(区)政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和推进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行政执法部门对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违法不文明行为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涉及多部门执法的,可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

  针对社会关注的养犬问题,《条例》对携犬出户不使用牵引带、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设置了行政处罚,并明确了处罚部门。今后,如果带狗狗出门不使用牵引带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没有即时清除狗狗的粪便,将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