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上路行驶,遏制相关交通事故的高发态势,南京交管部门116日表示,南京电动自行车的治理即将“加码”:悬挂外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车辆将不得在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目前,限行方案已上报待批,最快5月1日起实施。

  长江以南、绕城公路内 拟下月起禁行外牌电动车

  针对非南京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南京交管部门此前曾发布过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自2020年5月1日起,悬挂非本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南京市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区域行驶。南京交管部门今天表示,经过意见征集等程序之后,目前限行方案已上报待批。

  南京市公安交管局宣传室民警曾策力解读说:“限行规定正式实施后,对于外市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在这个禁行区域内行驶将面临到闯禁区的处罚。如果在南京生活,但是电动自行车是外地号牌的,只要符合新国标的标准,就可以携带车辆的行驶证以及相关的登记证明到南京车管所对车辆进行提档转籍,换发南京电动自行车号牌。”

  超标车临时信息牌年底到期 明年起再上路将受罚

  除了挂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之外,南京目前还有不少车主骑的是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去年4月15日至7月15日期间,作为新老国标过渡期的临时性举措,南京交管部门为13万多辆未上牌的超标电动车发放了临时信息牌。交管部门提醒,临时信息牌只能使用到今年年底。

  南京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临时信息牌车辆的车主,在今年年底临牌到期之前处理手中的车辆。“从2021年开始,悬挂临时信息牌的车辆将不得在南京区域内行驶。仍上路行驶的将按照无牌上路实施处罚,罚款50元并扣车。”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甜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