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7月4日消息 (记者 顾敏) 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28日公布,去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8061件,同比增长3.8%;审结38369件,同比增长1.7%。其中,全省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案件1376件,同比下降16.6%;一审败诉率7.8%,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
在审理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土地房屋征收等案件的过程中,我省法院发现,行政行为明显违法、当事人受损权益不能得到及时弥补、当事人合法诉求长期悬而不决的情形时有发生,而一些行政机关宁愿承担败诉后果,也不愿主动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行为的违法状态长期存续。南通中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构建体系化的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主动、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让行政执法回归应有的轨道。去年,省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召开全省工作推进会进行全面总结推广,去年11月施行的全国首部行政程序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也将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上升为省级立法规定。制度实施以来,南通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案件260件,涉及行政登记、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等多种类型,南通市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行政复议中自我纠正案件也达160件。去年全市法院实现行政案件收案数与行政机关败诉率“双下降”、调解撤诉数与服判息诉率“双提升”的良性循环。
加大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力度,我省法院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网格法官+调解员+网格员”联动解纷机制,全年有4590件一审行政案件以调解或协调方式结案,占全省法院一审结案数的1/4。省法院印发工作指引,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分流,完善简易程序适用,全年一审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5.4%,同比上升近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