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批人事调整
市政府关于周小进、杭志伟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29号
经研究决定:
周小进同志任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专利代办处)主任(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杭志伟同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专利代办处)主任(处长)职务,保留副处级。
市政府关于许屹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0号
经研究决定:
许屹、任苑菡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牛紫恩同志任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副院长;
周少勇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算起。
市政府关于刘锋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1号
经研究决定:
刘锋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俊达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希明同志任市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义平同志任市民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姚娟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颜晓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同志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焱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何永林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市政府关于张焱、何宁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2号
经研究决定:
张焱同志任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何宁同志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市政府关于何宁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3号
经研究决定:
何宁同志任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岚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杨月新同志兼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徐亦文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晓峰同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向阳同志兼任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经试用考核合格,研究决定:
李猛同志任市发改委副主任;
金怡同志任市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朱文达同志任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沈亮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算起。
市政府关于陆明同志挂职的通知
苏府人〔2023〕34号
经研究决定:
陆明同志挂职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后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市政府关于刘强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5号
经研究决定:
刘强同志任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