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批人事调整

  市政府关于周小进、杭志伟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29号

  经研究决定:

  周小进同志任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专利代办处)主任(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杭志伟同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专利代办处)主任(处长)职务,保留副处级。

  市政府关于许屹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0号

  经研究决定:

  许屹、任苑菡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牛紫恩同志任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副院长;

  周少勇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算起。

  市政府关于刘锋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1号

  经研究决定:

  刘锋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俊达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希明同志任市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义平同志任市民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姚娟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颜晓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同志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焱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何永林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市政府关于张焱、何宁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2号

  经研究决定:

  张焱同志任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何宁同志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市政府关于何宁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3号

  经研究决定:

  何宁同志任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岚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杨月新同志兼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徐亦文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晓峰同志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向阳同志兼任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经试用考核合格,研究决定:

  李猛同志任市发改委副主任;

  金怡同志任市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朱文达同志任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沈亮同志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1月算起。

  市政府关于陆明同志挂职的通知

  苏府人〔2023〕34号

  经研究决定:

  陆明同志挂职任市财政局副局长。

  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后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市政府关于刘强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苏府人〔2023〕35号

  经研究决定:

  刘强同志任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