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向3位个人和2个机构颁出5份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感谢他们为《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提出的高质量立法建议。这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建立法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以来,首次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

  今年3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7月27日,《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审议通过。在常委会审议、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的过程中,立法部门共收集、征求到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和社会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共367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江苏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一一对照梳理、认真分析研究,对94条意见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共对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89条中的74条作了修改(包括增加、删去的条款)。其中,此次获得证书的5个单位和个人分别提出“引导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在条例中增加关于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规定”“引导配送单位为配送非机动车、配送人员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增加自动驾驶汽车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方面的规定”“对条例中列举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的情形作修改完善”等建议,被认为对立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并被吸收采纳。

  南京市民谢官洲、江苏省人大代表张盼盼、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睢宁县人民法院、南京大学江苏省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专家菅从进分别获得0001—0005号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接续此序列,常态化向提出高质量立法建议的单位和个人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这也标志着江苏法规征求意见反馈机制迈上常态化、规范化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