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通市监委指定管辖,海安市监委对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平潮派出所原所长成鹤银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成鹤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行贿犯罪。
成鹤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有关规定,经海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