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张晓雨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淮政干〔2023〕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晓雨同志任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1年;
茆仁忠同志任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免去江苏省淮阴商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杨 宏同志任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胡彦波同志任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1年;
刘双喜同志任淮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飙同志任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淮安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于 佳同志任淮安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施春生同志任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周恩来纪念馆副馆长职务;
吴顺生同志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试用期1年;
邓 勇同志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淮智能制造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姜福金、郑金玉同志任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1年;
肖 琴同志任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免去张建闯同志淮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郑玉龙同志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史爱民同志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如中同志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许万根同志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夏开封同志淮安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大高同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骆强同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松青、王亚民同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洪元同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小中同志淮安盐碱科技产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慧同志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淮阴农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江剑峰同志淮安市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白马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