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
补充登记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锡政发〔2023〕4号)的部署安排,全市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对象:尚未进行经济普查清查登记的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二、补充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0日前。
三、补充登记方式:
(一)线下登记。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20日间,可在工作时间派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照,赴经营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经济普查清查登记受理点进行集中登记。
(二)线上预约。在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0日间,可通过“灵锡”APP的“经普入户清查信息申报”专区填报单位名称、所属辖区、详细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预约信息,预约成功后,所在地普查员将会上门完成补充登记。
两种方式任选一种即可。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五、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普查对象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无锡市经普办或各地普查机构举报。
无锡市经普办联系电话:0510-12340 (业务咨询)、0510-81823745 (违法举报);
各地区分镇(街道)经普办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无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