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活动有关要求,现对我省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一、全国模范法院

  1. 江苏省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吴区)人民法院

  2.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模范法官

  1. 陈文军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人民法庭庭长

  2. 徐刘根    东台市人民法院三仓人民法庭庭长

  3. 边晓斌(回族)原仪征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4. 何  芬(女)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8至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全省评选推荐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处

  联系电话:025-83785569

  电子邮箱:jsbzjlgg@163.com

  邮编:210024

  全省评选推荐

  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